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 高萍)11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官網(wǎng)信息顯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征求意見稿)》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顯示,維持證券交易印花稅不變,調(diào)整由國務院決定。
具體來看,證券交易印花稅按1‰的稅率,維持不變。關于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調(diào)整問題,征求意見稿顯示,為靈活主動、便于相機調(diào)控,更好適應實際需要,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和稅率調(diào)整由國務院決定,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第十八條)。
另外,考慮到國務院已決定自2018年5月起對資金賬簿和其他賬簿分別減征和免征印花稅,為了與現(xiàn)行政策保持一致,將營業(yè)賬簿適用稅率由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二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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