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王曉然 趙述評)阿里赴港上市的傳聞一波接著一波。6月10日,彭博社發(fā)消息稱,阿里巴巴目標是數(shù)周內(nèi)提交香港上市申請,選擇中金公司和瑞信牽頭安排香港的股份發(fā)行。對此,阿里方面回應依舊是:對市場傳言不評論。
就在上個月,彭博社就曾報道了阿里巴巴集團正考慮在香港二次上市的消息。報道顯示,阿里巴巴正在考慮通過第二次在香港上市籌集200億美元資金。此次上市是為了多樣化其融資渠道及提高資金流動性,但香港二次上市計劃尚處于初步階段,可能會有所改變。
阿里巴巴在赴美上市之前也曾考慮過港股,但由于港交所不認可合伙人制度,赴港上市落空。去年初香港準備接納雙層股權(quán)結(jié)構(gòu)的公司上市時,阿里巴巴集團創(chuàng)始人馬云曾公開表示,公司將“認真考慮”在港交所上市一事。
阿里巴巴和港交所的關系始于2007年。2007年11月阿里巴巴旗下B2B公司登陸港交所,共募資116億港元。掛牌上市后,公司股價曾飆漲至發(fā)行價的3倍,成為當年的“港股新股王”,近千名阿里員工因此成為百萬富翁。但緊隨而來的金融危機,使得阿里B2B公司股價一路暴跌;再加上C2C市場擴大、B2C領域再度勃發(fā)等多重因素影響,2012年,阿里B2B公司選擇私有化,退出港交所。
2013年,阿里巴巴集團希望以同股不同權(quán)的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但由于港交所不認可合伙人制度,亦不接納同股不同權(quán)機制,阿里赴港上市最終遭遇碰壁。
在美股市場,阿里巴巴上市受到追捧,承銷商完全行使超額配售權(quán),讓其融資總額最終達到250億美元。港交所相關人士對失去阿里巴巴曾多次表示遺憾:香港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曾表示,沒有讓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是個很重大的錯誤,港交所CEO李小加也在公開場合表示因錯失阿里而遺憾。
2018年4月30日,港交所修訂后的主板《上市規(guī)則》正式生效,這意味著港交所將對新興的三類公司打開大門:同股不同權(quán)結(jié)構(gòu)公司;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類公司;將港交所作為第二上市地的公司。《上市規(guī)則》生效后不久,小米以同股不同權(quán)模式申請在港交所上市。隨后,美團、映客、寶寶樹等科技公司也先后赴港上市。
目前多家公司都已表示希望參與國內(nèi)的證券市場,阿里巴巴方面曾公開表示:“我們在去美國上市那一天就說過,只要條件允許,我們就會回來,這個想法從來都沒有變過。”網(wǎng)易創(chuàng)始人丁磊則表示,會考慮回A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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