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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供給不足 誰來為學前教育買單

出處:政經 作者:陶鳳 常蕾 網編:尹文武 2019-08-26

近年來,學前教育成為風口?!秶鴦赵宏P于學前教育事業(yè)改革和發(fā)展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近八年來全國在園幼兒增量的70%以上都在民辦園。不過,與此相對應的是,報告同時指出,當前我國學前教育領域存在普惠資源不足、公共財政投入偏少等問題。在8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過程中,有委員呼吁“學前教育應是政府買單”,即政府應對學前教育承擔“兜底”的責任,保證貧困地區(qū)的有效供給和資源充足區(qū)的有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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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不足

報告指出,由于多種原因,目前學前教育仍是我國教育體系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發(fā)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學前教育領域表現(xiàn)還比較突出,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

數(shù)據顯示,全國公辦園僅占幼兒園總數(shù)的37.8%。伴隨學前教育的發(fā)展,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不升反降,從2010年的53%下降到2018年的43%。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蔡昉進一步指出,國家對學前教育的公共投入不足,目前占財政性教育投入比例偏少。“這和我們一個相對龐大的學前教育適齡兒童相比非常不匹配。”蔡昉說。

其中,以農村地區(qū)、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集中連片特困地區(qū)學前教育資源不足尤為明顯。報告顯示,全國還有4000個左右的鄉(xiāng)鎮(zhèn)沒有公辦中心幼兒園,個別地方的學前三年毛入園率不足50%。

除公辦幼兒園數(shù)量不足外,民辦普惠幼兒園也遇到了難題。全國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杜玉波解釋稱:“我們對普惠性民辦園的扶持力度還不夠,影響了民辦園參加普惠性認定的積極性。很多地方補助標準太低,調研中有的地方反映,一些民辦幼兒園轉成普惠園后,保育費以前收兩三千元,現(xiàn)在只能收幾百元,政府的補助又遠遠不能彌補差額。”而在此種情況之下,許多幼兒園只能通過擴招班額或降低幼師等方式平衡收支,無形中降低了教育質量。

而在8月24日的分組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政府應加大對學前教育的財政投入。一些委員建議,政府應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階段。

委員張勇指出,美國、英國、墨西哥已經將學前教育納入了義務教育,政府負擔全部學前教育的經費。蔡昉從社會回報率方面闡述稱,研究表明,教育階段越靠前社會回報率越高,最高的是學前教育,其社會回報率高就意味著應該由政府來買單,而不是家庭買單。

政府的角色

數(shù)據顯示,目前國內有些省份公辦園占比剛剛達到20%,有的市縣僅在10%左右。而去年國務院印發(fā)的《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guī)范發(fā)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到2020年全國原則上公辦園占比達50%。

對于政府財政兜底學前教育,委員陳軍表示,應加快建立完善科學合理成本分擔的機制,確定公辦幼兒園財政撥款標準,并納入教育經費的預算。同時,落實各級政府承擔學前教育投入的責任,明確公共資金保底功能。

委員李巍認為,從經費保障上、教師待遇上、資源供給上來講,要把學前教育向義務教育看齊。他強調,學前教育雖然不具備義務教育的免費性、強制性和統(tǒng)一性,但是在教育的覆蓋面、公益性和政府責任上來講,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應該是一致的。

然而,在農村地區(qū)、特困地區(qū)等地的學前教育資源短缺之外,大城市中幼兒園的“小學化”、“高端化”等問題也引起了關注。委員張勇也表示:“當前學前教育資源城鄉(xiāng)配置不均衡,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供給明顯不足,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價高質次的現(xiàn)象比較突出。”

去年,教育部頒布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嚴禁幼兒園、培訓機構提前教授小學教學內容?!锻ㄖ分袑iT提到:“社會培訓機構也不得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等名義提前教授小學內容,各地要結合校外培訓機構治理予以規(guī)范。”

民辦幼兒園飛速增長的背后,既有補位公辦的不足,也有利用家長的焦慮撿漏。

教育部部長陳寶生8月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表示,近年來,民辦園迅速發(fā)展。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民辦園16.6萬所,相比2010年,民辦園總數(shù)增加6.4萬所,全國在園幼兒增量的70%以上都在民辦園。

與此同時,培訓機構運營資質“不清不楚”、收取巨額會員費后跑路、幼兒園虐童等問題頻出。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僅今年,魚樂貝貝嬰幼兒游泳水育館、艾爾蒙國際早教中心、歐拉早教中心、馨哈早教等多個早教機構關店跑路。

今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門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重點規(guī)范過程監(jiān)管。針對培訓機構退費難及跑路現(xiàn)象,教育部基礎司副司長馬嘉賓指出,《實施意見》“鼓勵建立第三方賬戶監(jiān)管機制,通過綜合施策,降低學生和家長的消費風險”。

同月,國家衛(wèi)健委對《托育機構設置標準》和《托育機構管理規(guī)范》公開征求意見。作為我國首部針對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機構的管理標準,文件從設施設備、人員規(guī)模、安全管理等多個維度對托育機構及從業(yè)人員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規(guī)定。

有望列入明年立法計劃

立法是當前規(guī)范學前教育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學前教育因其缺少法律規(guī)范而問題頻發(fā)。包括財政投入方面力度不足、監(jiān)督管理機制不完善、考評評估指標不完備等。

全國人大代表羅瀛認為,目前關于幼兒園建設和規(guī)范管理有各種標準和規(guī)定,但在規(guī)劃用地、安全等方面各方責任和義務沒有得到法律保障,落實存在差距。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竺明確提出,“學前教育立法已是當務之急”,希望有關方面能夠進行研究,積極地予以支持。 

對于相關工作的進展,陳寶生介紹稱,在全國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精心指導下,教育部成立學前教育立法工作領導小組,牽頭開展學前教育法起草工作,多次召開專題立法座談會,組織開展立法調研和專題研究,目前已初步形成草案文本。教育部正在組織力量對草案進行完善修改,計劃列入國務院2020年立法計劃。

“當前,應該說對學前教育立法中央高度重視,社會普遍關注,立法時機成熟,立法條件也比較具備了。”委員張勇稱。

陳寶生表示,該草案聚焦學前教育事業(yè)屬性地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責任、體制機制保障、違法違規(guī)辦園行為懲治等問題,著力破解長期制約學前教育改革發(fā)展的瓶頸問題,為學前教育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提供法律保障。

北京商報記者 陶鳳 常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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