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藺雨葳)近年來,一些不法機構和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識弱、維權能力低等特點,利用養(yǎng)老投資、藏品投資、以房養(yǎng)老等消費噱頭,編造針對老年群眾的投資陷阱,侵害老年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此,10月25日,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發(fā)布提示,老年消費者不要將日常生活和養(yǎng)老必需的錢用來投資。
北京市消協(xié)舉例稱,王先生夫妻挑選了一家養(yǎng)老機構。養(yǎng)老機構聲稱可以先交費占床位,交得越多入住后享受的折扣越大,兩年后會將提前交的費用全部返還。但二人提前交了十幾萬占位費后,入住時卻并未享受到應有的折扣服務,且占位費也遲遲不退。再如,老年消費者劉先生購買了玉器收藏品,收到商品后發(fā)現(xiàn)只是普通的工藝品,不具有投資價值。
還有老年人看到某投資廣告稱購買所謂金融產品回報高,便選擇購買,并在初期“看到了”收益,隨后在該機構利益誘惑下繼續(xù)投資多筆資金,最終發(fā)現(xiàn)收益和本金均無法取出。
此外,隨著以房養(yǎng)老模式的出現(xiàn),有的不法機構和不法人員瞄準老年人的養(yǎng)老需求,將高風險理財項目等包裝成安全可靠且能獲取高息的投資項目,誘騙老年人辦理個人房產抵押并將抵押款用于項目投資。機構“爆雷”后,抵押房產被處置變現(xiàn),老年人不僅拿不到高息,反而陷入無家可歸、背負巨債的境地。
為此,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提醒老年消費者,不要將日常生活和養(yǎng)老必需的錢用來投資。尤其是對于新興的投資產品要仔細斟酌,不要盲目跟風,謹防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多與子女商量,確認好投資產品后再進行投資。不輕信理財廣告,不聽信可疑電話和短信。在購買投資產品時,應主動索要發(fā)票、收據等消費憑證,保留宣傳和承諾信息、交易記錄、合同訂單等相關證據,以便用于維護自身權益。
老年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個人信息不外泄,做好信息保護,對于身份證、銀行卡號、密碼、手機驗證碼等重要信息,不可隨意提供給他人,以防個人信息被冒用、濫用或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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