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冉黎黎)11月4日晚間,寶豐能源(600989)披露公告稱,公司決定終止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
寶豐能源表示,自公司決定開展本次再融資以來,公司與中介機構積極有序推進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擬通過本次募集資金建設的項目已經通過自有和自籌資金基本建設完成,綜合考慮公司項目建設進度及總體發(fā)展規(guī)劃等因素,經公司綜合評估并與相關各方充分溝通后,公司決定終止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事項并撤回申請文件。
據(jù)了解,寶豐能源原擬向特定對象發(fā)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預計不超過100億元(含本數(shù)),扣除發(fā)行費用后用于全資子公司內蒙古寶豐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資建設“260萬噸/年煤制烯烴和配套40萬噸/年植入綠氫耦合制烯烴項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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